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工作方案

部门、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主体地位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实施管理,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字〔20255),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持“以创立人”的理念,以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导向。立足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挖掘中医文化和产业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团队协作和实践操作能力,鼓励学生在创新创业中探索新领域、创造新成果,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玉龙

成员:学生工作处、团委、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实验中心

职责:责统筹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全局性工作,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职责负责指导校级项目管理、优秀项目培育化工作;负责省级、国家级项目的推荐立项、导指导等管理工作。

(三)学院工作组

学院成立分管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部分专家等组成的工作组附件1

职责:责本学院校级项目的申报推荐与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管理、成果统计及年度工作报告等工作;负责优秀项目发掘与培育;负责省级、国家级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专家组

由学校、学院分别选聘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的专家组成

职责:负责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并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保障

训练平台(实践基地)

有实验场地的各个部门单位要开放验场地作为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积极为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的学生提供条件支持学生使用实验场地需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对涉及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项目,经审批、登记给予每项目20小时的免费机时补助。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由创新创业学院指导服务,二级学院具体管理,负责为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的学生提供项目孵化、产品展示和创业培训等服务。

)指导教师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负责指导项目的总体设计、项目实施、场地设备申请、结题报告及论文撰写、审核经费使用,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等。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3月中下旬

学校制定工作方案,部署2025“大创计划”项目各项工作。

(二)组织申报(4月中旬)

各学院应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点进行自主选题使用“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立项申报,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工作组。

)学院评审(5月初)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对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推荐名单,排序创新创业学院。推荐项目数量不低于学校分配的指标(见附件2-1)。

(四)审核公示5月中旬)

管理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拟立项校级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结果公布(5月下旬)

管理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校级项目立项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公布。

)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与认定(6月)

省级项目由学校专家组从当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按比例择优推荐,并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国家级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专家组评审。

(七)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立项后,各学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每年11月进行一年期项目的中期检查,每年5月进行两年期项目的中期检查。

(八)项目结题

根据管理办法,项目完成后需进行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验收,管理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公布。省级、国家级项目由学院负责形式审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验收,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后,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校字〔20255号)对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纳入学校职称聘任和绩效工资统一认定,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当年需结题的项目,应结尽结,原则上不允许已立项项目提出撤项申请。申请撤项的项目数量会在学院(部门)当年绩效考核立项完成数量当中扣除。

(八)经费管理

国家级、省级项目经费由省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批。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自筹解决,具体资助标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支出由各学院负责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大创计划”项目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同时是省属高校绩效考核及学校二级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协调配合,形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合力,切实推动学校创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宏观把握,科学制定管理办法,优化管理流程,进行督导指导,做好保障服务。各学院作为实施主体,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荐数量指标(见附件2-1部门单位应积极发挥学部制、校院二级管理改革成效,鼓励本单位教师跨学院(部门)、跨专业学科参与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工作,鼓励师生共创及多学科交叉指导项目数量不低于学校分配指标(见附件2-2有实验室资源的部门单位,应积极为参加大创计划的学生提供条件支持

(二)精准指导,加强优秀项目孵育,提高成果产出

在提高项目数量的基础上,注重发掘优秀项目重点孵育,提高项目质量,为参加省国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培养后备项目和团队,争取在奖项上取得更大突破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多种举措、多种形式对遴选出的优秀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组织项目参加学校培育活动,并根据学院实际,自主开展精准指导。指导教师应切实担负职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给予指导帮助。学校重点投入支持的学科、一流专业、研究院所和科研团队,要发挥各自优势,科教协同,将“大创计划”项目竞赛成果作为重要产出指标。

(三)创造条件,加大支持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学校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创造条件为“大创计划”项目提供更为优越的资金、场地、人员等全方位支持。根据学校财务情况,在经费分配上对“大创计划”项目予以倾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激励政策,对省国级项目及竞赛获奖项目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研究院、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进行安全教育、技术指导;学院、指导教师强化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附件:1.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组名单

     2.2025“大创计划”各单位考核数量分配表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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