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中医药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学术氛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分为实验研究(A)、临床研究(B)、调查研究(C)和科技制作(D)四类。
2.创业训练项目: 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商业模式、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并在立项成功后模拟企业运行各个环节,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的设立主要结合已初步成型的产品或服务开展,已经具备了市场运作的条件,有较明朗的市场前景,具有开展创业过程的潜力,强调项目推进的可行性和创业实现的可能性,最终成立公司正式进入商业运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全日制在校(非毕业年级)本科生,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创业活动兴趣浓厚、品学兼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的研究。
项目的申请与实施以项目组为单位,每个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6人。前期有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指导教师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团队应选择1~2名(至少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导教师。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试行学术和业界指导双导师。学术导师必须是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业界导师应是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或具有创业经历并获得成功的创业者。
三、申报要求
为确保参与项目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每位学生只能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3个类别中选择申请参与(包括主持)1个项目。研究期限可选一年期或两年期。
指导教师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对项目的开展给予有效的指导,并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术作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标准,本次立项省国级项目结题时需符合相应标准(附件1),校级项目结题,各学院可执行结题标准(附件1),亦可结合实际参考本标准制定本学院结题标准(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四、组织方式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本年度全部采用线上申报的形式,项目负责人登录“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cxcyxt.sdutcm.edu.cn/)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打印申请书(附件2/3/4),经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将扫描后的申请书(PDF 版)上传至申报系统,各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完成系统审核推荐。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8日。
(二)立项评审
项目立项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参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标准》(附件6),对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按评审成绩排序后确定立项推荐名单(附件7、8),推荐项目数量不低于学校分配的数量指标(见附件9),报创新创业学院。学校管理办公室确定拟立项校级项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公布。公布立项的项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在系统中上传PDF扫描件(附件2/3/4,附件5)。
(三)项目变更
项目立项公示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延长研究时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校级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遴选
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校级立项按照项目质量排序,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在省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国创计划,教育部专家组评审。
(五)专家推荐
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采用专家互评方式。为提高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自动推荐为“省创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鼓励其他指导老师积极参与项目评审。各教学科研单位应组织推荐的评审专家积极参加“省创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校级项目立项材料由学院审核完毕后自行存档,并按时从系统导出数据上报以下相关材料:《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7),《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2025年6月10日16点之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510房间),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dutcm_dc@126.com。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实施主体,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审查,对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给予严肃处理,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荐数量指标。各研究院及无本科生的学院,应积极发动本单位教师参与“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工作,鼓励师生共创及多学科交叉,指导项目数量不低于学校分配的数量指标。
国家级、省级项目经费由省财政拨款;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自筹解决。同一项目按获批最高级别进行资助,不重复资助。
联系人:刘珊 迟倩慧 联系电话:89628293
附件:
1.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2.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4.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5.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
6.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7.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信息汇总表
8.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信息汇总表
9.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单位数量分配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