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项目遴选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我院始终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积极探索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新路径。为激活师生创新潜能,切实助力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推动中医药科研成果和文化创新开拓市场,现面向全校征集具有市场潜力、技术含量及社会价值的优质项目,诚挚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同打造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新高地!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成员
1.项目全体成员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
2.项目应有1名负责人,毕业年级学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学生可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
3.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创业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负责人在负责项目尚未退出基地前不得另行申报或参与其他项目。
(二)指导教师
项目应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较高的创业积极性以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应从优秀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中产生,原则上获得学校认可的A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省赛银奖以上奖项方可参加遴选;
2.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价值和公益效果,有助于推动中医药行业的发展,能够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多机会;
3.项目应具备推动学科建设的潜力,能够与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相契合,有助于培养学生在中医药领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跨学科综合能力;
4.项目应具备创新性,在中医药理念、技术、商业方面有新的突破,能够将现代科学研究与传统中医药相结合,创新中医药发展方式和领域;
5.项目应具备发展可行性,具有科学的组织结构、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可实现的技术应用,确保能够顺利开展实践活动,并在预期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6.不接受教育培训、餐饮、兼职中介等类型项目,不接受国家限制项目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遴选流程
1.材料上报:2025年4月2日-4月11日
各申请项目于4月11日12:00将《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含附件:团队成员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医院等签订的合作协议,专利、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创新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uangye8293@126.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 511 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路演答辩评审:2025年4月17日-4月18日。
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路演答辩,邀请评审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
3.入驻项目公示: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
通过复审的项目名单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入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入驻基地。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参与,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同学以及符合要求的团队项目,严格审核申请项目和团队成员,确保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业团队和符合中医药学科产业发展的创业项目能够入驻基地。
附件:
1.《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2.《创新项目商业计划书》
3.《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1日
附件1:《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2:《创新项目商业计划书》
附件3:《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